审计署昨日发布公告,公布了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72个重点项目、753所学校和22个县城乡居民住房跟踪审计结果。 审计结果显示,灾后恢复重建进展顺利,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纪和损失浪费问题,但也存在七个方面的主要问题:截至2009年10月底,四川、甘肃、陕西3个受灾省22个重灾县中,有9个县城镇居民住房恢复重建达不到计划要求,其中一部分城镇居民住房尚未按计划开工建设;甘肃被抽查学校八成未建成使用;超规划投资1.55亿元;违规安排使用资金2.30亿元;重复申请资金2.40亿元;部分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和施工缺陷;部分项目存在违规用地问题。
违规安排使用的2.30亿元中,四川省绵阳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规将永安大道1.40亿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安排用于规划外的城南新区建设;甘肃省陇南通途公路工程处等单位将704.71万元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用于归还灾前工程银行贷款和日常经费支出等。3省22个重灾县中,四川省广汉市财政局等4个单位违规将8292.42万元城乡居民住房补助资金,安排用于扩大内需廉租住房建设项目、主街道楼群楼面装饰装修等规划外项目建设。
另悉,审计署在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跟踪审计中已向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移送违法违纪案件线索4起,涉案人员14人,涉案金额134.84万元。有关部门正依法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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