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首歌,张学友唱的,歌名叫《她来听我的演唱会》,从一个女人的17岁唱到40岁。
17岁初恋,“男孩为了她彻夜排队,半年的积蓄买了门票一对,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三年的感情一封信就要收回”,呵呵,17岁女孩,倔强而决绝,一点不肯妥协一点不肯委屈,那么那么地骄傲,连在爱情面前也不肯稍稍低一低头。
然后是25岁。“男朋友背着她送人玫瑰 ,她不听电话夜夜听歌不睡,我唱得她心醉,我唱得她心碎,成年人分手后都像无所谓,和朋友一起买醉卡拉ok ”。呵呵,25岁,依然依然骄傲,宁肯分手,宁肯失去——有什么可解释的?有什么可抱歉的?25岁,要么爱,要么不爱,斩钉截铁,长痛不如短痛。
再然后是33岁。“三十三岁真爱那么珍贵,年轻的女孩求她让一让位,让男人决定跟谁远走高飞”……还能再像25岁的时候那样对待爱情吗?不接电话不听解释扭头就走?恐怕只要男人稍微表现个回心转意就原谅了吧?甚至只要不离婚,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还对自己说,谁的婚姻没有虫眼呢?难道就因为虫眼,就把自己辛辛苦苦种的,刚刚结了果实的桃树给砍掉吗?
最后是40岁。“在四十岁后听歌的女人很美,小孩在问她为什么流泪 ,身边的男人早已渐渐入睡,她静静听着我们的演唱会”40岁了,女人四十——能有菜篮子提,做了晚饭有人回来吃,就是幸福啦。
张学友的歌只唱到40岁。其实,女人还有50岁60岁70岁,不过50岁以后的女人,在一般男人眼里就不叫女人了——如果有身份有地位的50岁以上的女人,社交场合尊称“女士”,除此之外,一般礼貌一点的称呼“大妈”,粗俗一点称呼“老娘们儿”,一个女人到了这个年纪,如果没有身份地位以及所谓的事业,都会不可避免地堕落为八婆,宁肯看又臭又长的电视剧也懒得听演唱会,然后或者奔着慈眉善目的老奶奶去,或者奔着三姑六婆的恶婆婆去,或者为下一代人的健康成长做出贡献,或者把一大家子搞得鸡犬不宁四分五裂……然后,结束,GAME OV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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