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就是一次投资,这句话一点不为过。 一个人只要有恋爱、婚姻、家庭、子女,都会涉及到婚姻理财问题。有人说“选另一半就像选股票”,其实婚姻与选股相似又不相似,选择一只不太好的股票,顶多是被狠套一阵子;但若是选错了另一半,则很有可能是被深套一辈子。 越来越多的事实告诉我们,只有很好地规划婚姻财富,才能生活得更加幸福美好。你的婚姻财产健康吗?你在与爱人、恋人在财产上是否存在剪不断理还乱的复杂状况?以下,我们列举了两个在社会上比较典型的案例,并邀请律师对案例进行诊断解答,目的当然只有一个:希望所有的有情人财产清晰、家庭幸福! 案例一 被误读的婚前财产公证 30岁的芳芳在一外资企业工作,月收入6000元,与男友相恋两年,两人已经谈婚论嫁却突然分手了,原因是芳芳提出要在婚前进行财产公证,男友无法接受。 这次失败的感情经历让芳芳困惑不已。将近十年的勤俭节约使她在银行有近20万元存款,而越来越高的离婚率,特别是周围越来越多家庭解体的现实,又让她不敢把这些积蓄全部带入婚姻生活。难道保护自己的财产是错误的?就没有比婚前财产公证更含蓄一些的方式来安排结婚前的私人财产吗? 除了芳芳,还有越来越多的人在婚前已经拥有了大量的财富,但同时,去做婚前财产公证又不容易被双方同时接受。很多正在谈婚论嫁的人们,在做与不做婚前财产公证之间犹豫徘徊着、讨论争吵着。婚前公证,到底是该做还是不该做? 律师点评: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胡小敏律师对此表示,婚前财产在大多数情况下无需公证,同样受法律保护。有很多人认为,只有做婚前财产公证,婚前财产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这是错误的。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婚前财产属于婚前财产所有人,不因结婚时间长短而发生所有权的变化,如财产的归属在结婚之前就是明确的,完全没有必要去做婚前财产公证。 另外,我国婚姻法充分尊重个人财产和个人意志,如双方就婚前婚后财产归属进行约定,形成书面协议,无需公证也是合法有效的。 案例二 预防共同财产不翼而飞 一年前第一次发现丈夫出轨,晓月差点闹出人命,提出离婚,丈夫跪着求饶、赔不是,指天发誓不会再犯。晓月说不相信空口发誓。丈夫就拿来纸和笔,写下犯的错,承诺不再犯,并明确了再犯的惩罚方案:离婚,并放弃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晓月还提出了附加条件:两套住房分别赠送过户到岳父母名下,别墅和汽车过户到女儿名下,另外晓月要给家人买几分保险。 此后丈夫又下跪过两次,写过两份悔过保证书。等到第四次下跪时,晓月告诉他,不用跪了,你公司的资产已经资不抵债,夫妻共同财产已没有了,这个房子不是我们的,你可以走了,女儿我会照顾好的;签协议离婚吧,如果不想签,你没有钱起诉离婚,我去起诉也行。两人第二天就办好了离婚手续。晓月没有打官司,但拿到了90%的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点评:丈夫中年发迹,发生婚外情,冷落结发妻子,导致离婚的例子并不少见。很多案例中,因出轨丈夫对妻子已经完全失去感情,或者迫于第三者的压力,会使出种种手段让大部分财产不翼而飞。但女方应对婚姻危机的理财策略不同,因离婚受到的感情伤害和经济损失差异很大。 为此,四川中豪律师事务所胡小敏律师建议,夫妻之间或许不至于动不动就去做公证,找证人。但是,为了避免将来忘记,最好还是把今天的约定写下来,对双方都最公平。一旦发现婚姻关系有破裂迹象,应当提高警惕,主动防止对方恶意挥霍、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当然也应尽力收集对方过错、应在离婚时受到不分或者少分夫妻共同财产惩罚的证据。如果离婚后发现对方有转移、隐匿夫妻共同财产行为,也应在一年内及时起诉追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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